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日期:2013-05-1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43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实现这一途径的重要措施和保证,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学校在当前激烈竞争中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适应改革及学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根据对每门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调查,通过统计分析和评价,以利于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引导广大教师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作为教师职务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对象为该学期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三、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导向作用,力求简便易行,并依据全面性、客观性、可测性的原则,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工作标准

1学生评教是衡量教师教学的重要标准之一,其满意率应达到80%以上。

2教学质量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学校实行统考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及格率应达到80%以上。

3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遵守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每学期平均周带课量不少于10节;按计划授课,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作业布置数量适中,质量要求高,批改认真仔细;同行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考试后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认真学习,不断改革,努力进取,同行间既合作又竞争,在考试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5敢于承担新课、难课,积极承担课外辅导任务,既教书又育人,自觉从事教育科研工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为学校发展尽心尽力。

五、评价方法

(一)学生评价(满分30分)

学生评价由教务处与各教研组共同组织实施,学生无记名填写《课堂教学问卷调查表》,教务科负责统计汇总。凡平均满意率在85%以上得满分30分,75%以上得28分,65%以上得25分,50%以上得20分,低于50%10分。

(二)常规评价(30分)

1、教学纪律(10分)

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离岗等现象,按教师工作标准搞好教学工作,得10分。

2、教学进度(5分)

按时制定授课进度计划,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得5分。

3、教案(5分)

根据《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教案、作业评价标准》,优秀教案得6分,合格教案得5分,不合格教案得1分,无教案(旧教案和不送检视为无)得0分。

4、作业的布置和批改(5分)

根据《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教案、作业评价标准》,优秀作业得6分,合格的得5分,不合格得1分,无作业得0分(教务处规定的无作业课程得4分)。

5、听课(5分)

1)听课(5分) 教龄不足10年者每学期听课满15节,教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者每学期听课满10节,得5分。学校提倡多听课。”

2)每学期听满1510)节课补助人民币100元,每少听1节扣10元,扣完为止,并扣考核分0.5分,扣完5分为止。

(三)成绩评价(40分)

1凡由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课程按考试成绩的及格率(所带班级的平均及格率)进行考核。及格率在90%以上(含90%)得40分;及格率在85%以上(含85%)得38分;及格率在80%以上(含80%)得36分;及格率在75%以上(含75%)得34分;及格率在70%以上(含70%)得32分;及格率在65%以上(含65%)得30分;及格率在60%以上(含60%)得28分;及格率在55%以上(含55%)得26分;及格率在50%以上(含50%)得24分;及格率在45%以上(含45%)得22分;及格率在40%以上(不含40%)得20分;及格率低于40%15分。

2自己命题并自己组织考试的科目按全校平均及格率进行考核记分。

3多课头教师分别考核记平均分。

(四)加分项目

1、接受学校安排的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任务,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有关部门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0.5分。

2、授课难度加分:承担新课开发任务一门加1分,两门及以上加2分。

3、教学创新加分: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并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有利于学生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受到学生普遍欢迎者加5分(本人必须在开学初写出改革方案报教务科审批,期末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多人加平均分。)。

4、授课门数加分:一学期每多讲授一门课(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标准为一门课程)加2分。

5、优质课竞赛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6、辅导学生竞赛(竞赛报学校审批,并纳入计划)获奖加分: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内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获优秀组织奖或优秀辅导员的,省、市、校级分别加321分。同一赛事高分覆盖低分,不重复加分;多人辅导平均加分。

7、教书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加分:获得省、市、校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分别加431分(4分封顶)。

8、论文、课件获奖或在报刊杂志(有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省、市、校级分别加321分(累计不超过3分)。承担校、市、省、国家级教育科研任务并结题的,分别加1357分(每年620日和12月底自己申报并交复印件,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9当年参与编写全市统用教材,加5分。

10完成招生人数2人,加2分,从第三个开始,每个加0.1分,不封顶。

11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加1分,连续担任班主任,从第五年开始每学期另加0.5分。

(五)减分项目(本项扣分不封顶,12项每月一公布,扣分并报党办扣工资,1分扣10元。)

1、劳动纪律:旷工一天扣5分,上班迟到、早退分别在30分钟以上、一次未签到,视同旷工半天。事假一天扣1分,连续10天(含10天)以上部分,每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0.5分,计算时只计占用的实际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住院期间按病假扣分,不享受课时津贴。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集体活动(升旗、会议、教研活动等)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婚假、丧假在法定期限内不扣分,超过法定期限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病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产假在法定期限内不扣分,超过法定期限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病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节育假一年一次且在法定期限内者不扣分,超过法定期限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病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一年两次及以上者,法定期限内按病假处理,超过法定期限履行请假手续者,按事假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2会议纪律。开会期间,分处室管理,按指定位子就座,处室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旷会一次扣2分;会议请假一次扣0.2分(如劳动纪律已扣就不重复扣分);手机铃声响扣1分,若因失误响多次,按旷会扣分;不按指定位子就座,随意调换座位,一次扣1分;说话议论,一次扣1分;在会场随意走动者,一次扣1分。若扣分未及责任人,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并扣相应的分。

3上课迟到、早退、离岗等,每次扣1分,旷课1节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计。

4私自调课每次扣双方各2分。

5上机(实验)课未按要求作好记录,每次扣0.5分。

6上课时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等)不及时管理或移交的,每次扣2分。

7擅离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扣20分。

8驱赶、体罚、侮辱学生每人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9不按规定的时间交授课计划扣2分,不交学期授课计划扣5分。

10抽查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超前或滞后一周(因学校活动而造成的除外)以上,每次扣2分。

11未按要求执行教学计划扣2分,学期结束未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扣5分。

12因教师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饱满(教师每学期平均周带课量应不少于10节),每少一节扣0.5分。

13未完成听课任务扣3分。

14统考及非统考课程泄题或阅卷、登分弄虚作假扣10分。

15监考时,漏收1份试卷扣0.5分;考场情况记载填写不全,发现1次扣0.5分。

16装订试卷时,密封不严、顺序不对,发现一次各扣0.5分。

17阅卷、登分时,漏阅、漏登1人次扣0.5分。

六、奖惩办法

1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教师,可享受全部课时津贴;低于80分的教师减少课时津贴的10%;低于70分,减少课时津贴的20%

2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增加“教师年度考核分数计算办法:(上半年的教学考核分+下半年的教学考核分)/2+加分项目得分-减分项目得分=总分。”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享受年终奖(第13个月工资)的10%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优及课时津贴奖励: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处罚;

上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年度仍被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者。

有重大师德问题;或因擅离职守、工作失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

根据考核细则的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

一学期因故有10天、一年有20天以上未上班;

课时量不饱满(因个人原因);

练习法轮功或参与其它邪教组织者。 

七、本办法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及年度考核之用,并与课时津贴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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