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东校区2015-2016学年上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
各教研组、专业组及备课组:
为落实市职成教科、市教科院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规范普通高中、技能高考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技能班教学质量,将技能大赛、技能考证、技能教学、学业考试进行整合,促进技能大赛、技能考证与实习实训装备建设、教材教法改革、品牌专业建设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考试对象
高一年级、中专各年级。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为中专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时间段,具体安排见附件1;
2、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为普高班各科目、技能班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中专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考试时间段,具体安排见附件2、3、4。
四、命题工作
1、普高班统一使用十堰市教科院试卷,考试内容见教科院通知;
2、技能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由联校协作组统一命题(考试范围:语文基础模块上册一、二、三、六单元,数学基础模块上册一、二单元和过度知识,英语基础模块I一至七单元);技能班专业课试卷由专业组或者备课组组织命题。
3、中专班语文、数学、英语由教务处抽卷考试。中专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试卷由专业组或者备课组组织命题。中专班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一年级参照市技能大赛模式,难度由任课教师自主确定;二年级参照市技能大赛模式,难度与市技能大赛对等;三年级整合技能大赛和技能高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内容,难度与省技能大赛和技能高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对等。各科目考试试卷总分值均为100分。
五、监考、阅卷、成绩汇总上报
在期末考试考务会安排
六、工作要求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及学生技能大赛、技能考证、技能教学、学业考试 “四合一”考试工作,是进一步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各教研组、专业组、备课组要统一认识,强化领导,确保期末考试不掉一科、不漏一人。
2、市教育局将对我校技能操作考试进行现场巡视;县教育局也将对期末考试进行巡视。
3、市教育局规定:从今年起,学生在校三年,每学年必须进行一次成绩检测,并计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证验印依据。凡开办专业均应进行考试, 不按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的学校,将停止该学校该专业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高一普高班考试安排:
日期 |
上午 |
时限 |
下午 |
时限 |
1月27日 |
语文 |
8:00—10:30 |
物理 政治 |
14:30—16:00 16:30—18:00 |
1月28日 |
数学 生物 |
8:00—10:00 10:30—12:00 |
化学 历史 |
14:30—16:00 16:30—18:00 |
1月29日 |
英语 地理 |
8:00—10:00 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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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技能班文化课、专业理论课考试安排:
日期 |
上午(时限) |
下午(时限) | ||
1月27日 |
数学 英语 |
8:00—10:00 10:30—12:00 |
语文 |
14:30—17:00 |
1月28日 |
专业1 专业2 |
8:00—9:30 10:00—11:30 |
实训操作 |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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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考试安排表及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