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小学7月4日放暑假
日期:2016-06-0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11
我市中小学7月4日放暑假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确定我市中学小学(幼儿园)7月4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上课。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要在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对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单亲家庭学生、行为偏差生等)的关爱工作,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衔接,防止下学期学生辍学流失;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放假,除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有关正常业务培训外,不得在假期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保证教师假期能够得到休整,以充沛的精力迎接新学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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