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教函[[2016]138号)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日期:2016-06-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248

(十教函[2016]138)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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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现将《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校历安排

1.第一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1691日开学,201711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

2.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17213日开学,201774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有关规定

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周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2.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凡特殊情况需更改校历的,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对不严格执行校历、课程计划,违反作息时间的单位和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在出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市直学校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调整作息时间,但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

3.市直幼儿园比照中小学校历执行。

附:1、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2、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附件1

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周次

   

有关安排

1

201691日——94

91日正式上课。

2

95日—911

910日教师节庆祝活动。

3

912日—918

“中秋节”按政府规定放假。

4

919日—925

 

5

926日—102

“十一”按政府规定放假。

6

103日—109

 

7

1010日—1016

 

8

1017日—1023

 

9

1024日—1030

 

10

1031日—116

 

11

117日—1113

期中考试。

12

1114日—1120

 

13

1121日—1127

 

14

1128日—124

 

15

125日—1211

 

16

1212日—1218

 

17

1219日—1225

 

18

1226日—201711

“元旦”按政府规定放假。

19

12日—18

 

20

19日—115

 

21

116日—119

114日、15日,小学、初中期末考试。

115日至17日高中期末考试。

117日(农历腊月二十)小学、初中放假。

1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高中放寒假。


附件2

十堰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周次

   

有关安排

1

2017213日—219

2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

220日—226

 

3

227日—35

 

4

36日—312

 

5

313日—319

 

6

320日—326

 

7

327日—42

 

8

43日—49

清明节按政府规定放假。

9

410日—416

 

10

417日—423

 

11

424日—430

期中考试。

12

51日—57

“五一”按政府规定放假。

13

58日—514

 

14

515日—521

 

15

522日—528

 

16

529日—64

 

17

65日—611

67日—8日高考。

18

612日—618

 

19

619日—625

620日—622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6月下旬小学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具体安排以市教科院文件为准。

20

626日—72

630-71日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630-72日高中期末考试。

21

73日—74

小学、初中、高中74日放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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