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76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2017年十堰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三个年级学生本学期所学科目。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

(二)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十堰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校历》(十教函〔2017100)的安排,考试时间为: 

12017121日至20171230日为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时间段。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在学校“技能大赛月”活动期间组织校级技能比赛,学生在此期间参加校级技能比赛的成绩即为专业技能实训操作成绩。

2201823日至201825公共基础课考试、专业理论课考试时间

3技能高考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试卷在2018130日上午发至各学校教学副校长,学校自行印制使用。考试时间为:

语文:23日上午8:009:40

英语: 23日上午10:0011:302015级学生:10:0011:00);

数学:23日下午14:2016:00

三、考试命题工作

技能高考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由联校协作组统一命题,其它科目试卷由各学校自主命题。就业教育学生所有试卷由学校自主命题。

学生专业技能实训操作考试部分一年级学生参照市技能大赛模式,难度由学校自主确定。二年级学生参照市技能大赛模式,难度与市技能大赛对等。三年级学生整合技能大赛和技能高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内容,难度与省技能大赛和技能高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对等。

各科目考试试卷总分值均为100分。

四、成绩汇总及分析

阅卷结束后,各学校将成绩汇总连同成绩分析报告于20182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表样式见《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15288号)附件4。纸质材料经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电子稿同时报送)。联系人:张永恕,电话:0719-8489528。邮箱:syzcjk@163.com,地址:十堰市教育局616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统一认识,强化领导,确保期末考试不掉一科、不漏一人。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巡考工作。

(二)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进行现场巡视并对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抽查巡视。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巡考工作。职成教科科长要全程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期末考试进行巡考。

(三)巡考人员要深入考试现场,实地查看各科目考试,重点查看涉及省、市大赛专业的技能实训操作考试。确保每个专业每个学生均参加技能实训操作考试。学生所有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四)巡考结束后,巡视员要将学校《学校技能比赛手册》(1份),各年级、各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试卷(1份)、考生名册带回连同巡考总结一并交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十堰市教育局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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