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十不准”“五规范”
日期:2020-09-29 09:07:04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0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课堂教学“十不准”

一、不穿背心、裤头、短裙短裤、低领上衣、拖鞋、奇装异服进课堂;

二、不准酒后进课堂;(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晚间有工作时晚餐饮酒。)

三、不准无准备、无备课进课堂;(课堂讲练结合,任务明确,效果明显,既杜绝无声课堂,又杜绝满堂灌。)

四、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拖堂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上课3-5分钟内未到为迟到,下课提前3-5分钟内离开教室为早退,5-10分钟未到或离开为旷课,超过10分钟未到或离开另追究师德责任。)

五、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学生;(不体罚并非是放任,学生犯错,或课堂违纪:玩手机、睡觉、说话、下位、乱坐、坐姿不端等不良行为要加强思想教育。)

六、不准因处理个别学生问题或其他事情而不管课堂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甚至出现空堂;

七、不准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或上课时间委派学生去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八、不准带手机进入课堂;(确因教学需要时在必要时当学生面使用,且调为静音。)

九、不准出现“五无”课堂:无作业、吴反馈、无评价、无总结、课后无批改;

十、不准“只教不导”,严格履行课堂“一岗双责”。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课堂教学“五规范”

一、做到课堂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掌握未到学生去向;

二、随时规范学生的课堂学习行为,及时进行思想教育;

三、抓好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目标生的培养;

四、课堂精讲精练,少讲多练,注重落实;

五、做到视生如子,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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