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第四中学开展“我的县城•我的家”、“我身边的文明故事”、“创国家卫生县城,建美好和谐家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演讲、征文、书画、摄影比赛活动
日期:2011-11-0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00

为响应我县开展的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更好地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的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美化家乡的热情,促进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比、访”活动,办人民满意教育,决定在11月份举行以“我的县城·我的家”、“我身边的文明故事”、“创国家卫生县城,建美好和谐家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演讲、征文、书画、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演讲、征文比赛主题:“我的县城·我的家”、“我身边的文明故事”

(二)书画、摄影比赛主题:“创国家卫生县城,建美好和谐家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实施

(一)演讲、征文比赛由各班语文教师组织。主办单位为教务处,具体工作由语文组具体组织实施;征文比赛截止时间:20111120;演讲比赛时间20101120在西校区举行。具体细则由语文组制定实施,并作为语文教师教学教研及班级考核的条件之一;

获奖征文将择优推荐到校报及各级报纸、网站发表;

内容要求:以“我身边的文明故事”为内容,充分展现学生校园精神风貌。题目自拟,800字左右,正文内不得出现班级、姓名;

征文严禁抄袭、剽窃;

格式要求:参评的文章需用A4纸打印,题目用二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另附封面,注明班级、指导师,右上角注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征文”;

每班选送3-5篇,择优选择一人参加演讲比赛,演讲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演讲、征文奖项设置: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1名,给予奖励并于学校网上和县市教育信息网上表彰。同时设立组织奖和辅导教师奖若干名。

(二)书画、摄影比赛由各班班主任组织,作品于20111115日前上报学生会文宣部或广播室。由学校团委、政教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各班选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在本学期班级活动类评分中占3分。

书法必须是毛笔、钢笔书法,绘画可以是素描、国画、水彩画,作品规格要求:书法作品一律统一规格为8开纸;绘画尺寸参照书法作品,可以为8开或者4开张;摄影比赛作品为教师在“比、访”活动中的记录,一律交电子及冲洗一张7寸照片。

作品的正面右下角需粘贴自制参赛卡,注明姓名、班级。

每班选送3-5篇,择优选择一人参加演讲比赛,演讲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奖项设置: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鼓励奖若干名,给予奖励并于学校网上和县市教育信息网上表彰。同时设立组织奖和辅导教师奖若干名。

所需资金:一等奖12名(360元),二等奖22名(330元),三等奖36名(360元),奖状9张(40元),教师奖6人次(90元),共1180元。参予教师按照实际课时折合计算津贴,在活动结束后报批准。

 

 

 

郧西县第四中学教务处

郧西县第四中学政教处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党支部

郧西县第四中学团委

                                        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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