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考核细则 | ||||
(2010年4月8日校委会讨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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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教学科: | ||||
项目 |
计算办法 |
标 准 |
自查 |
审核 |
资历分(28分封顶) |
按原始档案或相关证件确定(按申报学历计其中一项分) |
1、截止考核时间,连续任教每年计0.5分(15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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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本职期内,每满1年计0.5分(6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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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 (7分) 中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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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研究生3年以上7分,3年以下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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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本科:7年以上7分,5—7年5分,3—5年3分,3年以下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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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专科:7年以上6分,5—7年4分,5年以下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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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主获得市级以上人事、劳动等部门颁发的高、中、初技能等级证书计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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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期内连续担任班主任计一分(不受封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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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分(25分封顶)以三年平均工作量计算 |
按学校类型、人数将职务与周平任课节次合并计算(教辅、后勤人员按周平工作量计分) |
中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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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学生1000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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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校长11节/周,副校长、书记、工会主席9节/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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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任7节/周;副主任5节/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等2节/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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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量按校平均工作量的一半记,人数超过或不满标准班人数的可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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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按三年周课时平均数记分,备一个课头任一个班每节1.2分、任二个班每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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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9分封顶) |
按考核等次计分 |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3分/年,称职2分/年,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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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能力评价(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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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能力等级评价“优秀”记2分,“合格”记1分,“不定等次”不记分(以县教研室审核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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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36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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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近三年同类型同年级同学科教学成绩总平计算(多学科平均算),按教学评估成绩31分,师德评议满意率5分、两个项目考核。2、以教务处教学成绩评价结果为依据,东西校区按比例平衡。3、师德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记满分、每少10%扣1分、60%以下不记分。4、教辅、后勤人员及其它类教育教学人员考核办法以四项评议结果为依据,与教学成绩按比例平衡,其绩效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分。5、高考学科获奖及辅导中专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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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参加省市竞赛获省级及市级一等奖计满分,每降1等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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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分(20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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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政府、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个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1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获奖证件不记分)。2、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乡(镇)级1分;获教研及继教部门表彰的省、市、县表彰的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3、高考评估或辅导中专学生参加省市竞赛获市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鼓励奖、学科协作奖分别奖6分、4分、2分1分、0.5分。4、国内CN标号、国际ISSN标号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方面论文或参加论文评选(含十堰教育、东风教育、郧西教师教育)国家级4分(2等奖以下3分)、省级3分(2等奖以下2分)、市级2分(2等奖以下1分)、县级1分(2等奖以下0.5分);论文荟萃、论文集、论文汇编、校(院)刊物、新闻报道类一律不记分(4分封顶)。5、属个人参加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作品评奖(六优评比),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以下1分,县级二等奖以上1分(4分封顶)。6、课题研究结题省、市、县组长计4分、3分、2分,校级课题结题组长计3分(5人以内),组员降一级。(以上六项每项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7、中专招生按完成比率奖分(满分5分,此项奖分不受20分封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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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分(20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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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伤害学生,经反映查证属实1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1次扣20分。2、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及违规推荐学生,从中渔利,经反映查证属实1次扣10分。3、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1次扣20分。4、师德败坏,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1次扣20分。5、各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擅自离岗的给予扣分,长期离岗的扣20分,任期内病、事徦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扣10分、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扣6分、一个月以下扣1分(个人请代理的除外),但国家规定的 产、婚、丧、探亲假等不扣分。6、在单位闹不团结,私下拉帮结伙,挑起事端影响极坏1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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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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