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3-09-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23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落实教学常规,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更加有效的组织课堂教学,充分发挥45分钟课堂效益,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1、擅自调课、找人代课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扣除2倍课时津贴;批准的调课要找同学科或同班级任课教师顶替。未完成教学任务,全学期课时津贴总额按照未完成比例2倍扣除,同时年度考核扣2分;

2、在教室内、在学生面前吸烟或醉酒后进课堂,通报批评,并扣除2倍课时津贴;穿拖鞋、过分暴露的服装进课堂,通报批评;

3、上课时带电脑在教室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通报批评并扣除2倍课时津贴;

4、上课时接打手机、用手机上网、随便离开课堂,时间较短的通报批评并扣除2倍课时津贴,时间较长的按考勤制度兑现;提前下课,按照早退在考勤中进行兑现;

5、无特殊情况坐着讲课,未使用普通话,通报批评;

6、重复使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通报批评,不发相应津补贴,并扣学期教学常规考核分2分;

7、马虎应付批改导学案或试卷,通报批评,扣除相应津补贴的2倍,并扣教学常规考核分2分;

8、未时时关注学生、管理学生、引导学生遵守课堂行为规范,课堂中有三人以上玩手机、睡觉的,扣除本节课贴并扣教学常规考核分1分;

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报校委会或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并扣学期师德考核5

10、在教育学生时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的语言,被学生举报或造成影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学期师德考核2分。

按照教学巡查、教风学风联合督察、校务值周记载进行兑现,每周汇总通报,津贴部分期末统一核算扣减。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西校区教务处

20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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