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实地核查的通知
http://zz.sy.e21.cn 作者: 来源: 2013年11月19日 02:39
各中等职业学校:
省教育厅将于2013年11月20日至28日对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校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实地核查的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实地核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处):
根据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统一安排,拟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组成6个核查组分赴各市州对新生学籍注册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核查时间
核查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8日。具体核查时间由核查组与所核查地教育局职成教科商定。
二、核查组分组
各核查组由所确定的市州教育局负责组成,包括组长一名 (―般由职成教科科长担任,武汉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自定)、学籍管理人员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武汉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核查黄冈、咸宁、鄂州市;
第二组:黄冈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核查武汉、黄石市;
第三组:宜昌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核查荆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第四组:十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核查襄阳、随州市;
第五组:荆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核查宜昌、天门、潜江、仙桃市;
第六组:襄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核查孝感、荆门、十堰市。
抽查方式是了解各地的总体情况,并到2所学校实地查看。
三、有关要求
1、核查组要重点检查高中一年制、抢注学籍、年龄偏大、医药类敏感专业的新生;重点核查注册新生中有无套读成人大专的学生;重点检查教学点、联合办学的情况。
2、各学校应全力配合,对于存在的问题应主动向核查组汇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做好相关接待工作,一切从简,不得给核查组人员赠送任何礼品。
3、核查工作由核查组组长具体负责,包括交通、核查时间、核查方式等。
请各核查小组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报职成教处。
湖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13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