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3-11-2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35

 

关于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检查

     

十教函[2013]191

http://zz.sy.e21.cn    作者:    来源:    20131127 08:12

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市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各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等四项工作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122日至10日。具体查时间由查组与所查地教育局商定。

二、检查内容

1、中等学籍管理工作;

2、中职“进厂入企”活动开展情况;

3、中职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4、中职美丽校园创建工作。

三、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市、县教育局人员组成(分管局长担任组长,职成教科长、职教中心校长为成员)。具体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市教育局,负责检市直中职学校;

第二组:竹溪县教育局,负责郧县;

:郧西县教育局,负责丹江口市;

第四组:房县教育局,负责检查竹溪县;

第五组:丹江口市教育局,负责检查房县;

第六组:郧县教育局,负责检查竹山县;

第七组:竹山县教育局,负责检查郧西县。 

、有关要求

1、查组深入学校重点检查中职学籍管理、“进厂入企”、课堂教学改革和美丽校园创建四方面情况。各检查组认真学习文件,把握检查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找出问题不足,并对检查学校提出整改建议。检查工作中书面汇报为辅,实地察看为主。(有关文件已打包放在十堰职教学会博客上)

2、各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接待工作一切从简,不得给查组赠送任何礼品。

3、查工作由组长负责,包括交通、检查时间等,确保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查组于12月15日前将查情况报告和被检查学校自查报告(电子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子邮箱:syzcjk@163.com

附件:中职四项检查重点及量化评分表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职四项工作检查重点及量化评分表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实得分

检 查 组

备 注 说 明

学籍

管理

工作

45

1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规范,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学生科长、学籍管理员有明确要求。

25

 

 

 

2、档案资料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各项文件、资料齐全。

5

 

 

 

3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注册,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无迟报、误报、漏报。

10

 

 

 

4联合办学管理规范。

 5

 

 

 

进厂

入企

10

1、下发了专门文件,落实了工作任务。

 5

 

 

 

2、开展进厂入企活动过程记载,有工作成效。

 5

 

 

 

课堂

教学

改革

30

1、有2-3次校长办公会记录,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全员课堂教学改革形成氛围。

 4

 

 

 

2、有12个课堂教学改革推广项目,且效果显著;积极承担市中心教研组活动。

10

 

 

 

3、实地察看2个以上班级课堂教学情况,与事实相符。

 2

 

 

 

4、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形成制度,在省、市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成绩优异。

14

 

 

 

美丽

校园

建设

15

1、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工作职责。

 4

 

 

 

2、对照市文件,校园四化建设有成效,有亮点。

 8

 

 

 

3、形成了在全市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3

 

 

 

 

 

 


核发:0 点击数:735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