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检查的
通 知
十教函[2013]191号
http://zz.sy.e21.cn 作者: 来源: 2013年11月27日 08:12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市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各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等四项工作进行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2日至1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所检查地教育局商定。
二、检查内容
1、中等学籍管理工作;
2、中职“进厂入企”活动开展情况;
3、中职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4、中职美丽校园创建工作。
三、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市、县教育局人员组成(分管局长担任组长,职成教科长、职教中心校长为成员)。具体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市教育局,负责检查市直中职学校;
第二组:竹溪县教育局,负责检查郧县;
第三组:郧西县教育局,负责检查丹江口市;
第四组:房县教育局,负责检查竹溪县;
第五组:丹江口市教育局,负责检查房县;
第六组:郧县教育局,负责检查竹山县;
第七组:竹山县教育局,负责检查郧西县。
四、有关要求
1、检查组深入学校重点检查中职学籍管理、“进厂入企”、课堂教学改革和美丽校园创建四方面情况。各检查组认真学习文件,把握检查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找出问题不足,并对检查学校提出整改建议。检查工作中书面汇报为辅,实地察看为主。(有关文件已打包放在十堰职教学会博客上)
2、各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接待工作一切从简,不得给检查组赠送任何礼品。
3、检查工作由组长负责,包括交通、检查时间等,确保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各检查组于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和被检查学校自查报告(电子稿)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子邮箱:syzcjk@163.com。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职四项工作检查重点及量化评分表
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实得分 |
检 查 组 备 注 说 明 |
学籍 管理 工作 |
45 |
1、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规范,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学生科长、学籍管理员有明确要求。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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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资料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各项文件、资料齐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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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注册,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无迟报、误报、漏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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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办学管理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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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 入企 |
10 |
1、下发了专门文件,落实了工作任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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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进厂入企活动过程记载,有工作成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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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 教学 改革 |
30 |
1、有2-3次校长办公会记录,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全员课堂教学改革形成氛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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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1—2个课堂教学改革推广项目,且效果显著;积极承担市中心教研组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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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地察看2个以上班级课堂教学情况,与事实相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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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形成制度,在省、市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成绩优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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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 校园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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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工作职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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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照市文件,校园四化建设有成效,有亮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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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成了在全市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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