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管理办法
日期:2014-02-2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71

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以下简称中职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职专项的实施对象是全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内容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学校建设、品牌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等;目标是通过实施中职专项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中职专项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中职专项应以专业建设为依托,以建设校内实训基地为重点,注重先进性、仿真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按照未来专业岗位对技术技能的要求,确保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得到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学生了解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工艺,具备实际操作的本领。

(二)共建共享性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中职学校资源,采取独立建设或校企联合建设两种方式,建成一批校内实训基地,使其成为集实践教学、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生产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

(三)效益性原则。项目建设应注重使用效率、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充分满足学生专业实习实训的要求,形成基础实习实训、综合实习实训、模拟仿真实训和现场实践实习逐层次提高的实践教学环境,提高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率。实训基地应面向社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使其成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再就业培训的基地,校企合作的载体和工学结合的平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编制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

(三)组织开展项目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五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学校项目建设的指导和过程监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本地区中职专项项目建设总体规划;

(二)负责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项的申报和初审;

(三)对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进行指导和过程监管。

第六条 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中职学校为项目的实施者,主要职责是:

(一)编报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二)项目批复后,编制《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任务书》;

(三)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预期成效;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管理;

(五)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章  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  项目申请学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学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得到相关部门、行业和企业的大力支持;

(二)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申报学校的专业设置应能适应湖北产业布局调整需要,专业特色鲜明,区域优势明显;

(三)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办学效益较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和首次就业率较高;

(四)办学条件较好。有满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实习设备,其配置应与当前企业的主流生产技术相适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应达到国家标准。学校应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五)办学机制灵活,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创新办学模式,开展“订单”培养,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程度较高。

第八条 项目立项按照学校申报、市州初评、省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省直属中职学校直接报省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教育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提出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中职学校根据要求编报中职专项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州初评,市州将初评结果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四)项目学校填报《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任务书》,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备案;

(五)项目学校根据省备案同意后的《任务书》,组织项目的实施;

(六)备案后的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学校应书面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组织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省教育厅协调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 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人员津贴补贴、奖金,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支付罚款、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基建投资以及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十二条 设备购置应纳入地方政府采购,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资金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项目学校应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部门决算,统一编报。

第十五条  项目学校应自觉接受教育、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制订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二)审核项目学校拟定的绩效目标和任务;

(三)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收集、汇总项目学校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八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助开展绩效评价,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所辖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

(二)对所辖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报省。

第十九条  项目学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二)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

(三)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决策

项目目标:

……

项目内容

(主要活动)

……

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经费拨款(补助) 万元

              学校配套资金  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内容:……

项目资金使用标准:……

预算执行情况:1.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实际到位预算×100%)

               2.实际执行与预算偏差率=1-实际支出相应明细/预算支出相应明细)×100%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绩效

1. 实习实训设备购置情况及效益;

2. 学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及效益。

评价分析

问题原因分析:

项目改进措施:

备注:1.此表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和项目组织单位进行总体评价的参考样本;

2.本表所列绩效指标作为项目申报和编制项目预算的参考依据;

3.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本表相关内容。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以下简称“中职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职专项的实施对象是全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内容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学校建设、品牌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等;目标是通过实施中职专项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中职专项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中职专项应以专业建设为依托,以建设校内实训基地为重点,注重先进性、仿真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按照未来专业岗位对技术技能的要求,确保学生在仿真环境中得到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学生了解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工艺,具备实际操作的本领。

(二)共建共享性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中职学校资源,采取独立建设或校企联合建设两种方式,建成一批校内实训基地,使其成为集实践教学、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生产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

(三)效益性原则。项目建设应注重使用效率、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充分满足学生专业实习实训的要求,形成基础实习实训、综合实习实训、模拟仿真实训和现场实践实习逐层次提高的实践教学环境,提高实训基地的使用效率。实训基地应面向社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使其成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再就业培训的基地,校企合作的载体和工学结合的平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编制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

(三)组织开展项目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五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学校项目建设的指导和过程监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本地区中职专项项目建设总体规划;

(二)负责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项的申报和初审;

(三)对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进行指导和过程监管。

第六条 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中职学校为项目的实施者,主要职责是:

(一)编报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二)项目批复后,编制《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任务书》;

(三)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预期成效;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管理;

(五)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章  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  项目申请学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学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得到相关部门、行业和企业的大力支持;

(二)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申报学校的专业设置应能适应湖北产业布局调整需要,专业特色鲜明,区域优势明显;

(三)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办学效益较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和首次就业率较高;

(四)办学条件较好。有满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实习设备,其配置应与当前企业的主流生产技术相适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应达到国家标准。学校应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五)办学机制灵活,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创新办学模式,开展“订单”培养,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程度较高。

第八条 项目立项按照学校申报、市州初评、省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省直属中职学校直接报省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教育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提出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中职学校根据要求编报中职专项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州初评,市州将初评结果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四)项目学校填报《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任务书》,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备案;

(五)项目学校根据省备案同意后的《任务书》,组织项目的实施;

(六)备案后的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学校应书面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组织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省教育厅协调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 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人员津贴补贴、奖金,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支付罚款、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基建投资以及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十二条 设备购置应纳入地方政府采购,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资金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项目学校应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部门决算,统一编报。

第十五条  项目学校应自觉接受教育、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制订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二)审核项目学校拟定的绩效目标和任务;

(三)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收集、汇总项目学校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八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助开展绩效评价,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所辖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

(二)对所辖中职专项项目建设任务学校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报省。

第十九条  项目学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二)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

(三)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决策

项目目标:

……

项目内容

(主要活动)

……

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经费拨款(补助) 万元

              学校配套资金  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内容:……

项目资金使用标准:……

预算执行情况:1.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实际到位预算×100%)

               2.实际执行与预算偏差率=1-实际支出相应明细/预算支出相应明细)×100%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绩效

1. 实习实训设备购置情况及效益;

2. 学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及效益。

评价分析

问题原因分析:

项目改进措施:

备注:1.此表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和项目组织单位进行总体评价的参考样本;

2.本表所列绩效指标作为项目申报和编制项目预算的参考依据;

3.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本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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