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新形势下中职学校抽考制度建设
日期:2014-06-0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57

新形势下中职学校推行抽考制度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背景下,以满足培养面向现代化社会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对教学提出的时代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精神,通过开展抽考考试改革,促进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专业技能教学,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中职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教考分离的抽考制度旨在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促研,以考促改,努力促进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一、当前各地中职学校、职教科研及主管部门对抽考的有益尝试

1)湖南株洲市从2010年开始在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专业技能进行抽查测试,他们认为:检验职业教育的标准为“学校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本着对这三个满意的理解,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切入点,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大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力度,坚持将行业标准和职业岗位要求融入课程教学,使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对接,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与生产实际对接,与行业标准对接。采用多重实训课程体系,实现“理论教学实践化,实训教学岗位化”。第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为主线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按专业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第二,实施“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第三、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第四、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尤其把“职业素养”养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我们的会计专业教学模式,经过本团队几年的努力,毕业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动手能力显著提高、“双证书”取证率稳步提升、就业率逐年提高,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2)成都市在中职学校期抽考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对抽考的性质定位、抽考的激励功能、诊断功能、导向功能、评价功能作了详细诠释,他们在市教育局职成处的统筹领导下,由市教科院职成所精心组织,各区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培中心和各抽考学校的通力协作,整个考务组织工作严谨、有序、流畅。大家认为抽考对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发挥了作用。大家还从行业、用人单位的角度高度肯定抽考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并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很多建议,同时对今后抽考组织工作的操作技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

3)湖南潭湘潭市对该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统一的专业评估和专业抽考,出台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潭教职成通[2011]19号),通过自主申报、主管单位初评、专家网评、现场考察、复核评议等程序,评出一批市级示范专业、市级骨干专业和合格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考,按照平均成绩占40%、参考率占30%和及格率占30%的比例综合评价,对成绩好的学校给与相应奖励政策措施。

4)湖南邵阳市从2010年对中职学校学生建立了技能抽查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抽查专业和对象,确立了抽查内容和抽查操作程序,对考务进行了具体安排,对各组职责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细化。

5)湖北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2号)精神,结合各市州的作法和经验,2013年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课程抽考工作方案。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统筹规划,即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课程抽考工作的基本思路、抽考对象与时间、抽考课程与内容、抽考组织、抽考结果的运用和有关要求。

6)湖北十堰市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学业抽考制度。从指导思想、抽考对象及科目、抽考内容及方式、抽考结果的确定和运用、抽考组织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抽考方案。

从全国各地中职学校、职教科研及主管部门对抽考工作积极有益的尝试来看,活动展示了中职学校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促进了中等职业学校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中初级技能人才;深化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营造了“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了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抽考的作用,加快抽考制度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努力: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课程抽考工作要坚持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兼顾的原则,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以同步推进,条件尚不成熟的地区可以先实行文化基础课抽考并逐步建立专业技能课抽考制度;二是坚持抽考工作与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和技能大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课程全覆盖与分年度安排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抽考工作与学籍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将抽考情况作为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和毕业证书发放的重要依据;五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省负责在省注册的中职学校的抽考、省级骨干专业的学科抽考、国家及省级示范学校抽考,市州负责在市州注册的中职学校抽考,中职学校负责主管部门尚未抽考学科的校内抽考。

二、加强领导,规范程序

为确保抽考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单位在抽考时应成立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抽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任务,协助属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各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和技能训练设施设备建设,加大抽考所需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障力度。

三、明确抽考内容、时间和对象。

抽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按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10%--15%比例随机抽取,根据抽考科目分年级分专业进行。抽考以学校为单位,当天随机抽取班级,一个教学班的全部参加抽考,多个教学班的,从所抽考专业的学生总数中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学生。被抽到的专业学科的学生都要参加抽考,其中抽考对象未参加的,按零分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纳入诚信档案记录。

抽考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与学校的期中期末考试同步进行,也可以另行安排时间。

抽考课程为公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程。抽考内容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中相应课程教学大纲基础模块对应年级对应学期的内容或各属地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公共文化基础课考试注重文化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注重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的实用性,注重与学生所学专业有机结合。专业技能课考试注重考查专业核心知识和技能,坚持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兼顾,以应用能力为主;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兼顾,以专业能力为主;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新技术兼顾,注意适当融入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地可组织不同形式的中职师生技能大赛来展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风采。学生的技能大赛可从学生精英赛逐步向随机抽取在册学生转变。

四、抽考组织工作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抽考工作应由省、市职教研究中心、各中职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由组织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或相关专业中心教研组负责命题,也可尝试建立相应题库,从题库中抽取试题。每门学科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100分。

()考点工作

考点的考务工作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学校校长为考点主考,是考点抽考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负责本考点的考场安排工作,各考场按照30人的标准考场准备。学生在本校考点参加闭卷考试。

()考生确定

按照各学校的注册数据,注册人数不足30人的学校,注册学生全部参加抽考;注册人数不足120人的学校,随机抽取30人参加抽考;注册人数超过120人的学校,按注册人数的25%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抽考。

()监考巡视

抽考实行学校(专业)间交叉监考,组织单位选派业务线强、原则性强的巡考人员,力求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阅卷工作

考试结束后,考点学校巡考人员将试卷封签后立即交组织单位组织统一阅卷。教师在阅卷时,应不循私情,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分,注意不偏宽或不偏严,始终如一,并在得分栏用红笔填写后签名。阅卷完毕后,必须在统一时间、同一地点拆封试卷并由专职统分人员进行统分,统分后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临时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最后还要做好本次考试的试卷分析和考试情况的总结工作。

五、抽考结果的运用

抽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地要充分运用抽考结果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对历次教学课程抽考合格的学校,在示范性学校创建、品牌(重点)专业评审、职教项目安排时予以倾斜,对学校和任课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抽考合格率低的学校,根据情况,实行黄牌警告并加大教学指导和检查力度;对专业技能课程抽考合格率低的专业,要视情况停止该专业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各校要建立健全考评制度,认真组织所有专业的全体学生进行学业考试,形成有效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要把学生学业抽考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结合起来,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要通过抽考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专业设置和专业管理,通过抽考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逐步建立专业设置退出机制,引导学校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办出学校特色。

要研究新形势下高校特别是职业高校办学及招生改革状况,研究高、中职校有关教学标准的统一或对接,促使高校招生考试(特别是对口升学、单招、技能高考等)中对中职学生的考试考核可将学生平时抽考及技能大赛等成绩纳入考量之中或者依据成绩免试入学,最后形成直通车。

六、加大教研力度。

抽考工作是对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全面考核,是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一种全面评估,平时必须加大科研力度。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教研组,对各学科进行科学的研究,各地市州职教管理及研究部门可牵头在属地的各中职学校根据其学校的办学能力和特色成立各地市州某学科中心教研组,在中心教研组的统一协调下,对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目标、考试组织及命题、学生评价等进行研讨,发挥集体的智慧,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从根本上改变各中职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的随意性和教学改革方向不明的局面。

七、注意事项

(一)实行抽考制度并不意味着严格限制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权力,学校鼓励教师进行多种考核形式和方法的研究实践,并根据学生所在专业性质和课程性质选取适宜的方式,积极推进考试改革。

(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中职学校要及时向任课教师传达,要求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考试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有关事宜,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明确所学课程的内容范围,应掌握的知识点、重点、难点,要达到的教学目标等。

(三)推进抽考工作,是学校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长期任务,目的是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但并非灵丹妙药,抽考对于考试课程不是“一刀切”,可根据教学的不同对象、不同内容、不同阶段的要求,采用不同的考核形式(如:实际操作、实验考核、口试、论文答辩等),或者几种形式并用互补,从不同侧面来检验、评价、促进教学,从不同的角度来推动师生对知识广度、深度的追求,从不同层次上来加速学生的智能转化。每一种考试的成绩在总成绩中只占一定比例,其结果就更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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