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
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有关职业教育信息化要求,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十堰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十堰市教科院
(三)协办单位: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郧阳科技学校、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郧阳科技学校、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四、赛项设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信息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制造技术、机械加工、设施农业生产技术、机电技术、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施工、公共艺术组、医药卫生专业类、酒店管理与服务、高铁服务、航空服务。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项目与上相同)
(三)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设信息技术专业类组、交通运输专业类组、财经商贸专业类组、农林牧渔类组、加工制造专业类组。
五、赛项说明及参赛办法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1)赛项说明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基于职业院校学生特点,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各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本赛项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
(2)参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教学设计。现
场比赛按抽签顺序进行,讲解教学设计及实际教学效果10分
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1)赛项说明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为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15分钟,换场3分钟。
3.参赛教师可选用国赛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网址(http://www.100vr.com/itc/)。
4. 本赛项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2)参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内容应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一致。
(三)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1)赛项说明
本赛项考察参赛教师对教学软件的教学设计和应用能力,媒体的选择及其表现能力,以及教学过程中软件的使用效果。参赛软件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设计,遵循现代教学理念和学习理论,适应不同教学环境和生源特点,满足教学需求。
1.参赛软件应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或一门课程、一个职业岗位进行开发,可为学生用自主学习软件、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等。
2.参赛软件应体现职业教育“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特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学的支撑作用,能实现助教、助学、仿真实训、考核等功能,明显改进教学与实训效果。软件选题应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3.参赛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不限,软件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4.本赛项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
(2)参赛办法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赛前完成软件制作。比赛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展示、讲解多媒体教学软件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六、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方式
组队原则上以各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可直接组队,参赛队由校级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产生。各代表队须派出1名领队负责赛事的协调工作。
赛项接受团体报名的,团体成员不超过3人。各代表队各赛项各专业类组限报1项,每位教师限报1个赛项。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以前,
报名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起报市大赛工作联系人。
3.参赛作品材料。各赛项参赛作品材料(见附件3)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起报协办学校联系人(见附件4)。报送参赛作品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能参赛。
4.资格审查。各组队单位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教师。
七、奖项设置
市级比赛分赛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比赛设优秀组织奖5个,授奖范围为相关中等职业学校;设先进工作者奖,用于奖励为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大赛成绩优秀者将代表十堰市参加湖北省相应赛项的比赛。
八、其他事项
1.各专业类组参赛选取内容为国家、省指定中职教材,符合教育部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要求。
2.各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经教学实践检验。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相关参赛资料及现场比赛不得透漏任何影响大赛公平的信息。
4.经作者同意,大赛组织方将有权在非商业用途对大赛成果进行共享与交流。
5.若某一赛项报名队数过少,组委会视情况考虑是否取消该赛项目的比赛。
6.已参加过往届全市、全省、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2016年十堰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7.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和报名费用。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8.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联系人:黄恩荣,电话:0719-8117081,电子邮箱:syzcjys@163.com。地址: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十堰市老虎沟路18号)。
附件下载:
1.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手报名表
2.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代表队花名册
3.参赛作品材料报送要求
4.参赛作品材料报送方式
5.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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