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关于
做好第二届郧西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郧西县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校)在职在岗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四星级教师)、骨干教师(三星级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足3人的乡镇(县直学校),可适当放宽到县级中心教研组骨干教师。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申报。交流、挂职、借调1年及以上的教师在现单位参评,支教教师在原单位参评。校级领导、教研员不予推荐。各乡镇(县直学校)现有名师的相同学科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二、评选推荐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推荐名额。郧西县第二届名师评选10名,各乡镇(县直学校)推荐1名名师候选人,城关镇可分中、小学各推荐1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推荐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推荐原则
1.必须是教学一线在岗任课教师。
2.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3.兼顾学段、学科及区域均衡,适当向空白学段、学科、乡镇倾斜。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名师工作室成员和短线学科教师。
(二)评选推荐程序
1.由教师个人申请,基层学校推荐,乡镇(县直学校)组织评选,评选推荐量化细则见西教发〔2015〕128号《郧西县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2,其中基本功、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改革三项由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自己制定量化标准,并同时完成各项测评(测评项目见西教发〔2015〕128号文件)。推荐量化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再按有关程序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颁证。
2.评选推荐时间安排。
(1)个人自荐:2016年3月21日-3月31日
(2)单位推荐:2016年4月4日-4月8日
(3)县级评审:2016年4月11日-5月31日
(4)网上公示:2016年6月1日-6月7日
四、管理办法和有关待遇
郧西县名师管理办法和有关待遇见《郧西县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西教发〔2015〕128号)和《郧西县名师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待定)。
五、评选推荐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申报。
(二)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名师评选推荐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人员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各单位要将《郧西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县教育局师管股。《一览表》只上交A4电子文档,现场审核打印、签字盖章。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依次按照最高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师德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表、表彰奖励证书、讲说课证书、教科研成果证书等顺序整理上报。
(五)报送材料时间。2016年4月11-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名师评选推荐条件(近三学年)
2.郧西县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样表)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