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宣传展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由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2019年3月29日前,各学校报送校级竞赛选拔产生的优秀作品参加市级竞赛作品评审,参赛作品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各类参赛作品数量不得调剂使用。
二、根据活动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组织开展校级竞赛活动,校级竞赛应在2019年3月28日前完成。同时,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自主注册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www. moewmfc.org)进行宣传展示,上传各类不少于5个活动资讯。完成宣传展示任务后,将链接和截图与参赛作品同时报送市级竞赛活动联系人。 (操作指南在十堰职教办公群下载。)
三、市级竞赛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0%、15%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二等奖以上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根据校赛开展情况、报名时效、参赛作品数量及质量、获奖率等,全市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
四、有关“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按第十四届文明风采活动有关要求文件执行。作品的作者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17〕11号)要求限定。
五、报送市级竞赛参赛作品时需将学校开展 “文明风采”竞赛的《通知》(或《方案》)、活动优秀案例、相关统计表格、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的计划和建议)及活动宣传情况同时报送(具体要求见活动方案)市级竞赛活动联系人。市级竞赛活动联系人为十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黄恩荣,电话8117081,13797847289。
六、“文明风采”活动是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文明风采”活动的开展与思想政治课教学相结合,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与职业指导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好并推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区域内中职学校推进“文明风采”活动的指导、督促。各学校要结合区域文化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和专业对应的企业文化特色,广泛开展独具特色的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强综合素质,全面健康成长。
附件:
1.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2.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3.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4.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5.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参赛名额分配表
6.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评委推荐表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竞赛项目
以“传承工匠精神、展示中职风采”为主题,设立征文演讲、职业规划、摄影视频、才艺展示4类项目。
(一)征文演讲
1.内容
提交体现以下两个方面的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是围绕“匠心筑梦”,感悟工匠精神对学生专业发展的影响,表达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思考和行动;二是围绕“我与网络生活”,感悟互联网对个人成长带来的影响,表达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促进健康发展的思考和行动。两者任选其一。
2.要求
(1)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
(2)演讲稿字数不超过2000字,脱稿演讲,演讲视频时长为6~8分钟。
(3)演讲稿提交word文本,标题统一用小二黑体,正文统一用四号宋体,行距为1.5倍。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二)职业规划
1.内容
一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规划设计方案,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提高为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二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创作方案和作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要求
(1)职业规划设计方案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PDF电子文本。
(2)创新设计方案提交PDF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
(三)摄影视频
1.内容
提交围绕学生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志愿服务等场景中的摄影或视频作品,培养学生发现美、捕捉美、演绎美的能力,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2.要求
(1)摄影或视频,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参加。
(2)摄影作品报送:作品成片、未经修改过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
(3)视频作品包括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或公益广告。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才艺展示
1.内容
提交展示学生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的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书法和绘画等类别,鼓励非遗作品、有专业特色的作品、有创新思维的作品,鼓励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文修养和道德素养。
2.要求
(1)歌舞、器乐、曲艺以视频形式报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
(2)书法(硬笔、软笔)、绘画(素描、国画、水粉画)作品提交实物(不得装裱),并附3~5分钟的创作过程视频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三、组织机构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相应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进度安排
校级初赛,从2019年3月18至3月28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自行确定。
市级竞赛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
市教育局将遴选优秀案例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遴选,并在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集中宣传展示。
五、激励办法
市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0%、15%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
市赛组委会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职业设计、摄影视频作品的作者为1人,才艺展示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6人)。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
市赛组委会颁发署指导教师姓名的证书。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颁发一张证书。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3名,市赛组委会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
六、信息报送要求
(一)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自主注册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www. moewmfc.org)进行宣传展示,包括文字报道、图片(jpg. jpeg, png,50M以内)、视频(rmvb、avi、mp4、300M以内)等,操作指南在十堰职教办公群下载。
(二)各学校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优秀案例、优秀作品、活动总结报送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联系人:黄恩荣,联系电话:8117081,电子邮箱:syzcjys@163.com。联系地址:十堰市老虎沟路18号。
1.活动案例要求:各学校报送本校开展竞赛活动案例1个,案例包括文字说明(不超过3000字)、图片(jpg、jpeg、png, 50M以内)、视频(rmvb、avi、mp4, 300M以内)等。
2.优秀作品要求:各学校选送1个适合展演的“文明风采”活动优秀节目、10件以内适合展览的实物作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手工艺品、非遗作品等(每类不超过2件,展演节目报送视频光盘)。视频光盘和实物作品寄送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遴选优秀节目和实物作品可参考第十四届“文明风采”活动有关要求指标和评审标准。)
3.活动方案及总结要求:活动开展情况材料主要围绕“文明风采”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取得成效、典型经验等,不必面面俱到,突出特色亮点即可。具体形式可以参考教育部网站“一线采风”栏目,要注意加配精美的图片或视频。学校开展“文明风采”活动的方案(或通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字数在2500字以内。
(三)学校活动情况及时向市教育局官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推送宣传。市教育局将遴选优秀案例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遴选,并在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集中宣传展示。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参赛类别 |
|
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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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
作品类别 |
集体□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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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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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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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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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名 |
|
指导教师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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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详 细地址 |
[市、县(区)、镇(街道)、门牌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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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明 |
(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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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意 见 |
同意参赛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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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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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加决赛的才艺展演类非舞台作品和职业规划类的创新设计实物作品,每件需附本表。若作者或指导教师为多人,逐一署上姓名。才艺展演类非舞台作品的作者不超过4人;职业规划类创新设计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务必准确,只填写1位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2.作品说明主要阐述作品理念、主要内容及创意点;推荐意见一经填写,即表示该作品通过原创审核,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3: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竞赛活动组织 机构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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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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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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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数 |
|
校级比赛 参与学生数 |
|
校级初赛 作品数 |
|
注:1.此表由校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联系人指一名负责本届活动事务的联络沟通的同志,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清楚、准确,保证通讯畅通。
附件4: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学校名称)
项目类别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学校名称 |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手机 |
校赛获奖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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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注:1.EXCEL制表填报。
2.作者、指导教师如有多人,请填写全部作者或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可留1位主要指导教师手机号码。注意: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附件5: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参赛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参赛学校 |
赛项类别 |
合计总数(件) |
|||
征文演讲类 |
职业规划类 |
摄影视频类 |
才艺展示类 |
|||
1 |
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
5 |
5 |
5 |
15 |
30 |
2 |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
5 |
5 |
5 |
15 |
30 |
3 |
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 |
5 |
5 |
5 |
10 |
25 |
4 |
十堰市技术工程学校 |
3 |
3 |
3 |
6 |
15 |
5 |
十堰市科技学校 |
3 |
3 |
3 |
6 |
15 |
6 |
十堰艺术学校 |
1 |
1 |
1 |
4 |
7 |
7 |
郧阳科技学校 |
3 |
3 |
3 |
10 |
19 |
8 |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
5 |
5 |
5 |
10 |
25 |
9 |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
5 |
5 |
5 |
10 |
25 |
10 |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
3 |
3 |
3 |
10 |
19 |
11 |
汉江科技学校 |
3 |
3 |
3 |
10 |
19 |
12 |
房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2 |
2 |
4 |
10 |
13 |
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2 |
2 |
4 |
10 |
14 |
丹江口飞翔机械工业学校 |
1 |
1 |
1 |
2 |
5 |
附件6:
第十五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评委推荐表
学校(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任教学科 |
推荐评审项目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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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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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表样格式、字号EXCEL制表;
2.所有表格单独制表并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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