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堰市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6-03-0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87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举办十堰市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国家、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我市精准扶贫以及产业和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十教字[200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十堰市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时间

(一)竞赛项目

1、数控技术类: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2、电工电子类: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

3、汽车维修类: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个人),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四轮定位(团体)。

4、机械加工类:普通车工,普通钳工。

5、计算机应用类:动画片制作,网络搭建及应用(团体),电子商务及网站制作(团体),网络综合布线(团体),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Office 软件综合应用,电子商务技能(团体)。

6、会计技术:会计财务技能,点钞,会计电算化,电打传票。

7、酒店服务类:中式铺床,中餐摆台,西餐摆台,调酒。

8、服装设计与工艺类:女式春夏时尚成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合体样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夹里)

9、学前教育类:舞蹈技能,语言技能,教育教学技能。

10、医药卫生类:护理技能,康复技术,医患沟通,护士礼仪(团体)。

(二)竞赛时间

11—6类比赛项目:57—8日。

27—10类比赛项目:514—15日。

二、各赛项技术文件

各赛项比赛规程及技术文件沿用第七届(2015年)技能大赛比赛规程及技术文件。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是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2016年度在籍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

四、竞赛组织

十堰市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由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主办,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承办。其中1—6类比赛项目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服装设计与工艺类由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承办,医药卫生类由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承办(长岭校区),酒店服务类由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承办,学前教育类由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承办。

五、竞赛组队方式

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凡开办上述专业的学校必须组队参赛,不得弃权。指导老师必须是参赛选手专业课科任老师。参赛学生选手分别由学校推荐1--2名和市教育局从本专业学生学籍库随机抽取1名选手组成(抽取选手的项目为不含数控技术类的个人项目)。抽取选手名单赛前两周在十堰教育信息网公布,比赛成绩同样权重计入该赛项总体成绩。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市直学校由学校一把手校长任领队。各校要指派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学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六、各项目选手及指导老师组成

10大类27个竞赛项目中,数控车工等21个项目为个人项目,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四轮定位等6个项目为团体项目。

“数控车工”:每队自报2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

“数控铣工”:每队自报2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汽车维修基本技能”: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四轮定位”(团体项目):每队自报2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

“普通车工”: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普通钳工”: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动画片制作”: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网络搭建及应用”(团体项目):每队2人,每校1个代表队,1名指导教师。

“电子商务及动态网站制作”(团体项目):每队4人,每校1个代表队,2名指导教师。

“网络综合布线”(团体项目):每队3人,每队自报3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

“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业产品CAD)”:每队自报1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2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

Office 软件综合应用”:每队自报1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2名选手,2名指导教师。

电子商务技能(团体项目):每队4人,每校1个代表队,2名指导教师。

“会计技术”:每队自报3名选手、抽取3名选手,共6名选手,6名指导教师。

酒店服务与管理类“中式铺床”、“中餐摆台”、“西餐摆台”、“调酒”:每队自报1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2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含英语口语指导教师1名)。

“女式春夏时尚成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合体样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夹里)”:每队自报3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4名选手, 4名指导教师。

“学前教育”: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护理技能”: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康复技术”: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

“医患沟通”赛项为个人项目,每队自报2名选手、抽取1名选手,共3名选手,3名指导教师。

“护士礼仪”(团体项目):每队6—12名选手,参加护理礼仪的选手可以兼报其它参赛项目,2名指导教师。

七、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参赛学生的报名表(见附件1)、学生注册学籍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和姓名)。

2、参赛选手的选拔和资格审查。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竞赛报名要求,通过校技能大赛、技能月活动产生参赛选手。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参赛选手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方能上报。

3、报名时间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41日前报名,逾期视为弃权。请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参赛学生选手报名表(含电子文档)交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十堰市老虎沟路18号)。

联系人:黄恩荣,联系电话:8117081,电子邮箱:syzcjys@163.com

八、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经取得职业资格的学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已获高级工资格的选手不再参加晋升)。

2、指导教师奖。各赛项获得一、二等奖的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参赛学校团体奖。设参赛学校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以赛项实际参赛学校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团体奖积分办法: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积753分,团体项目分别积975分,按获奖选手累计总积分排名。设优秀组织奖5名,对大赛组织筹备工作突出、参赛学校和选手满意度高的承办学校及参赛面广、组织较好、成绩优异的参赛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第八届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成功举办,经研究决定,成立第八届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1、组委会

  任:

刘学勤   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

刘务民   十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华伦   十堰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

陈芳德   十堰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红均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守义   十堰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元国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建新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孙延德   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饶克均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江吉斌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校长

  员:

乔星明   十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王学义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高晓波   十堰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韩蕴辉   十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李爱萍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张运鸿   十堰市技工学校副校长

     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王部军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贺茂平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副校长

2、办公室

  任:

乔星明(兼)

副主任:

韩金涛   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但爱华   十堰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长

李二霞   十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张永恕   十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员

李有林   十堰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主任

黄恩荣   十堰市教科院职教研究室教研员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践科副科长

各中职承办学校教务(实训)科科长。

十、工作要求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级和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技能竞赛为契机,把大赛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抓手,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各校要高度重视技能教学工作,认真选拔并推荐选手参加市级大赛。凡开办有竞赛项目专业的学校必须参加市级竞赛,否则市教育局将取消其申报建设项目、特色专业建设的资格,并取消下年度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活动的情况计入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培训学习、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十堰市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

                           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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